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首個交易期為學習階段。該交易期將
減排范圍與排放總量維持在可控制水平。第二交易期與《京都議定書》的第一個承諾期同步。為實現(xiàn)既定目標,歐盟在該交易期擴大了減排范圍并設定了更為嚴格的總量。該趨勢延續(xù)到2013年之后,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涵蓋更多溫室氣體與行業(yè),因此排放總量將以某一特定線性遞減系數(shù)逐年遞減。
總量一經(jīng)設定,排放預算總量即被分解為數(shù)個分量,通常被稱為排放配額或許可。
排放配額或許可代表排放一定量(例如1噸二氧化碳當量)溫室氣體的權利,因此可被視為某一特定排放交易體系中在兩個
市場參與者之間流通的一種貨幣。設定總量包含與其他排放交易體系設計事項相關的進一步考量,例如設定基準年與相關基準線、定義履約期及時間長短。清晰定義的長期減排路徑可向市場參與者提供投資確定性,并可籍此確保體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