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fā)布《關于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發(fā)電就近消納的通知》,從公共電網服務、費用承擔、
市場參與、組織實施四方面明確
政策舉措,推動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實現更高水平就近消納,助力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通知》自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政策聚焦新能源消納過程中的電網服務、成本分攤、市場公平性等核心
問題,明確就近消納項目邊界、保供責任、經濟責任,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措施,包括公共電網服務保障、費用分攤機制公平性、市場公平性等內容。完善后的價格機制有望破解新能源就近消納模式面臨的發(fā)展
難題,推動其加快發(fā)展,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減輕
電力系統調節(jié)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