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機制是在貫徹落實歐盟經(jīng)濟體內嚴格氣候
政策的基礎上,對進口或出口的高碳產(chǎn)品繳納或退還相應的稅費或
碳配額。歐盟的
碳排放監(jiān)管規(guī)則和標準制定都走在全球前列,更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碳關稅相關實踐經(jīng)驗。如今,隨著國際對氣候變化的關注度日益提高,歐盟試圖通過CBAM機制成為全球碳關稅規(guī)則制定者。
CBAM機制預計將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2023-2025年為過渡期,期間只做碳排放申報,而不執(zhí)行相應稅收,自2026年起正式全面實行相關碳稅。CBAM只征收歐盟
碳交易機制(EU-ETS)非免費配額部分,以
鋼鐵和鋁為例,目前EU-ETS仍實行100%的免費配額,因此與之相對應的CBAM關稅值為0。新版的EU-ETS草案已提出,將逐步取消CBAM覆蓋產(chǎn)品的免費配額,從2026年的90%免費配額逐年下降至10%,直到2035年,免費配額降為0,CBAM征稅相應比例將升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