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化”開端能夠大幅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光伏電站直接受益
“證券化”開端
資料顯示,在光照資源相對較好的西部地區(qū),一個10MW的光伏電站,在25年的存續(xù)期內,與火力發(fā)電相比,累積
減排二氧化碳40萬噸、二氧化硫1850噸、粉塵120噸和灰渣4.06噸。
更大的意義則在于,作為一個類金融的交易平臺,光伏電站將通過碳交易市場獲得“證券化”的契機。
據了解,為了增強廣東
碳市場的活躍性和流動性,廣東省發(fā)改委將會同省市金融主管部門研究相應的
碳金融、碳衍生交易產品。同時,吸引和發(fā)動包括金融投資在內的其他組織機構積極參與廣東碳市場,加強控排企業(yè)能力培訓,增強企業(yè)碳意識,提高企業(yè)
碳資產管理與經營水平。
其終極目標則是,探索研究
碳普惠制度,以市場機制鼓勵企業(yè)、公眾自覺自愿參與
節(jié)能減排等低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