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卓有成效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上講話時表示,將建立全國
碳排放交易
市場。實際上,我國于2011年就開始了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2011年10月,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
深圳等七省市開展
碳交易試點工作,并將2013—2015年定為試點階段。
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公布的數(shù)據(jù),截至2015年8月底,中國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累計交易地方配額約4024萬噸,成交額約12億元;累計拍賣配額約1664萬噸,成交額約8億元。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huán)境
政策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郭焦鋒在接受中國經(jīng)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七個試點城市的碳交易額和碳交易總量都低于歐美等發(fā)達國家,但仍可認為試點工作是成功的,試點工作積累的寶貴經(jīng)驗為碳排放交易權市場在全國推廣奠定了基礎。
史丹也認為,試點工作卓有成效。她說,有研究顯示,這七個碳交易試點城市的碳排放量確實有一定減少,政策的整體效果顯著,取得了一定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