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七雄的基本情況
目前,七家交易平臺雖然都是經過國家發(fā)改委備案的
ccer交易機構,而且也是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唯一的本地區(qū)碳試點交易平臺,但是七家交易平臺背后的情況卻各有不同:
1、成立時間。早在2008年,
北京、上海和天津成立了各自的
碳交易平臺,三家交易平臺最初希望成為中國
CDM信息和項目的核心交易平臺。除
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在2010年成立,另外三家交易平臺(粵鄂渝)均是在2011年底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關于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后成立,且均取名“碳排放權”,簡單理解即是為了配合碳試點的需要而成立的。
2、注冊資本。除了天津排放權交易所成立之初的注冊資本即達一億元人民幣外,其他早期成立的交易平臺的最初注冊資本基本均在千萬元人民幣的級別。2012年6月,國家發(fā)改委以發(fā)改氣候〔2012〕1668號印發(fā)《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要求備案的交易機構必須滿足: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中資法人機構,注冊資本不低于一億元人民幣。隨之幾家交易平臺紛紛進行了增資擴股。后建的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和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注冊資本均在一億元人民幣。只有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隸屬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